內容摘要:上周末,華盛頓州立法者通過法案,要求廣告公司對數字廣告制作、投放、效果分析及在線營銷策劃等服務征收銷售稅。不過,全國廣告商協會、美國廣告代理協會等主要廣告行業團體及其他組織,周一致信州長要求否決該法案。他們認為,此提案威脅華盛頓州商業界,損害消費者利益。

上周末,華盛頓州立法者通過法案(SB 5814),要求廣告公司對數字廣告制作、投放、效果分析及在線營銷策劃等服務征收銷售稅。該法案在州參議院以26票對22票、眾議院以50票對47票獲得通過。若州長鮑勃 - 弗格森簽署,廣告代理公司等企業將對“廣告服務”征收7.5%至10.6%不等的銷售稅。不過,全國廣告商協會、美國廣告代理協會等主要廣告行業團體及其他組織,周一致信州長要求否決該法案。他們認為,此提案威脅華盛頓州商業界,損害消費者利益。法案將廣告服務定義為與廣告創意、制作、傳播等相關的數字和非數字服務,但豁免了報紙、印刷出版、廣播、電視及戶外標識等服務。反對者指出,法案除有法律問題外,還會對企業、消費者和州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增加本地企業成本,導致商品和服務價格上漲。他們還表示,法案可能違反《互聯網稅收自由法》,若通過將面臨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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