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上個月,深圳海關下屬大鵬海關在出口渠道查獲1000塊鉛酸電池,重2275公斤,為未申報危險品。這種商品的聯合國編號是UN2800,屬于第8類危險品。目前已移交處置部門進一步處理。
上個月,深圳海關下屬大鵬海關在出口渠道查獲1000塊鉛酸電池,重2275公斤,為未申報危險品。這種商品的聯合國編號是UN2800,屬于第8類危險品。
目前已移交處置部門進一步處理。 海關提醒:危險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感染性、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環境污染,需要特殊保護的物質和物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需要向海關申請包裝容器使用鑒定,使用未通過鑒定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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