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1.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入境人員的核酸檢測,要求所有入境人員在入境前48小時內向海關申報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據“海關發布”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消息,海關總署于12月28日發布公告。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現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類管理”后不再納入檢疫傳染病管理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入境人員的核酸檢測,要求所有入境人員在入境前48小時內向海關申報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海關健康申報正常,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的入境人員,向社會放行;對健康申報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癥狀的出入境人員,根據調查情況進行分類處置。
2.相關省份(自治區)按程序分類推進邊境口岸貨幣和旅客運輸有序穩步恢復。
3.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對進口冷鏈食品和非冷鏈貨物的口岸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監測檢測等所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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